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初中级一般是日常值班、消防设施应用及简单维护,越高级越倾向于专项检查,设施专业维护及管理、评估工作
消防员,为政府或民间团体所成立的救灾救人团体成员。消防员的职责主要为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参与其他救援工作。
消防员作为特殊的救护职业,需经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训练,保证具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要求。
消防员不仅具有强健身体,适用各种复杂、多变和危险的环境,而且要求消防员具有过硬的业务本领,精通消防业务理论和灭火技术、战术,同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遇到危险时情绪稳定,不慌、不惧,保持良好的观察、记忆、判断和思维能力。
具备良好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和柔韧性等身体素质,能适应在复杂、多变和危险的环境中进行灭火战斗的需要,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去完成任务;能适应长时间灭火和大负荷量的救人、抢救物资的需要;能够在任何复杂环境中坚持灭火战斗,避免个人伤害。具备良好的适应自然环境的能力,能在严寒、酷暑以及风、雨、雪等气候条件下进行灭火战斗;具备勇敢顽强,雷厉风行,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过硬战斗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