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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条约》《辛丑条约》分别是什么时候

《马关条约》《辛丑条约》分别是什么时候

更新时间:2023-09-17 05:38:56

《马关条约》《辛丑条约》分别是什么时候

《马关条约》是1895年。1895年4月17日上午11时40分,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日本在马关春帆楼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其主要内容包括:中国承认朝鲜独立;割让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与辽东半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允许日本人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1895年5月8日,中日两国在芝罘(今山东烟台)交换两国皇帝的批准书,条约正式生效。《辛丑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当时为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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