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二、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三、消防控制室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四、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