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末、20世纪初,梅特兰、拉斯基等人提出了“团体真实人格理论”,认为人都是平等权力主体,国家主权是错误的概念,社会是多权力中心的社会,因而国家是多元国家,国家权力是多元化的。
“二战”以后,这一理论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经美国学者罗伯特·达尔的发挥,形成了较有影响的多元民主理论。
多元民主理论认为,现代社会是多元的社会,民主政治应该是多元主体通过“多元竞争”(讨价还价),达成“价值趋中”(妥协)的政治。
达尔认为,传统政治民主化理论关注宪法上的分权制衡与政府内部的权力制衡,而忽视了社会上的多元制衡机制的作用,而后者才是实现民主的关键环节。
只有两种(政府与社会)权力制衡机制共同发挥作用,民主才能真正得到保障。多元主义民主的核心是决策权力的分散化以及决策过程的多元竞争和妥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