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长是秦朝官名,属于低于县二级的行政建制长官,级别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所长。
战国时始在邻接他国处设亭,置亭长,任防御之责,主要负责征兵征赋税警卫工作。秦、汉时在乡村每十里设一亭。出土云梦秦简有“市南街亭”等语。《续汉书·百官志四》刘昭注引蔡质《汉仪》,谓洛阳二十四街,每街一亭,十二城门,每门一亭。《汉书·百官公卿表》则谓十里一亭(里,据近人研究,当指距离而言,非乡里组织之里)。亭有亭长,掌治安警卫,兼管停留旅客,治理民事。多以服兵役已满期之人充任。此外设于城内或城厢的称“都亭”,设于城门的称“门亭”,均置亭长,其职掌与乡间亭长同。东汉后渐废。汉高祖刘邦曾在秦时担任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