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中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生物和森林火灾等灾害。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安全和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其中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