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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陈列的基本原则和规范有哪些

商品陈列的基本原则和规范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9-18 11:46:49

商品陈列的基本原则和规范有哪些

商品陈列的基本原则:

1、先进先出原则:生产日期在先的商品摆放在销售前端,防止商品损耗。

2、货签对位原则:商品与价格签一一对位,价格签包括POP、价格立牌、贴签等标明商品价格或性能的标识。

3、分类陈列原则:一般按用途、性能、颜色、品牌、大小对商品进行分类组合。

4、纵向陈列原则:当该类商品品种数超过4种时,商品陈列时应由上至下纵向摆放。

5、关联陈列原则:按使用目的、用途、卖给谁等关联关系,使商品组合起到互补和延伸的作用。

6、配色协调的原则:相临商品之间颜色、形状、大小反差不应过大;纵向陈列的商品上下之间的颜色反差不应过大。一般由暖色调至冷色调过度(冷暖交替陈列应注意配色的和谐)。

7、黄金位陈列原则:货架离地约120至160厘米的区域、堆头、端架、临通道区域应陈列高利润商品、季节性商品或需突出陈列的特价商品。

8、陈列量与销售量及采购量相协调的原则:依据价格中心线的原理指导陈列、调整商品结构和采购;确保主力商品的货架空间和规模优势,减少替代性商品对主力商品的影响。

商品陈列规范:

1、显而易见,面向顾客:商品的正面(品名清晰、图案、色彩丰富的一面)应正立或根据不同高度调整,使正向面向顾客。朝向一致、分界成线:同种商品的各陈列面朝向应一致。相邻两种商品之间的分界线应一目了然,严禁交叉混放。陈列商品的前端及左右的分界处应成直线。

2、丰满美观,前进补缺:一般情况下,商品占据的空间应占所分配的陈列空间的1/2,前端商品销售后,应及时将后端商品陈列在前端。如出现断货时,可用同类商品中的畅销商品(或陈列位左右邻近的商品)补充缺货位。顶层齐整:货架顶上陈列的商品可分为外围层和内层,外围层为靠近货架边缘、面向通道一层,内层高度不得超过外围层;外围层应保持前缘成一直线,高度偏差不超过10厘米,以商品的演示为主;各顶层陈列高度应基本一致)邻通道顶层为商品演示区,若无法实现需用相同相同纸箱或精致隔板装点。

3、分类陈列:对商品正确分类,一般按类别、品牌、大小、颜色的分类顺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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