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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鸣曲式的三大部分

奏鸣曲式的三大部分

更新时间:2023-06-27 20:51:53

奏鸣曲式的三大部分

通常所说的奏鸣曲式,是指维也纳古典乐派时期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奏鸣曲式。它的结构由“呈示部”、“展开部”与“再现部”三大段依序组成。

奏鸣曲各乐章的特点与曲式结构如下:

第一乐章是快板,奏鸣曲式;

第二乐章是慢板,三部曲式、变奏曲式或自由的奏鸣曲式;

第三乐章是小步舞曲或谐谑曲,三部曲式;

第四乐章是快板或极板,回旋曲式或奏鸣曲式。

这是一般的奏鸣曲式,也有特殊的情况。

第1部分

呈示部,包括主部、连接段、副部及小结尾。主部与副部的调性关系仍保持古典奏鸣曲式的传统,乐思的性质或者是对比并置的,或者是对比冲突的。在较早的奏鸣曲中呈示部一般要反复一遍。这个部分是这首乐曲的重心与精神所在。

第2部分

展开部,也称自由幻想部。主要乐思在不同的调性上加以发挥,也可是不同乐思的交替出现,有时也用新材料或复调的处理方法。结构上则以材料的片断性和终止的隐蔽为特征,使乐思以新的方式不断展开,甚至造成尖锐的矛盾冲突,最后是引向第 三部分的过渡。

第3部分

称为 再现部。这时主部仍在原调上再现,并通过连接段,使副部在主调上出现,以取得再现部的调性统一。最后为尾声。有的尾声很长,如L.van贝多芬某些作品的尾声有第二展开部的性质。此外呈示部之前可冠有引子,一般在速度、调性等方面与呈示部构成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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