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每月正常工作是:21天*8小时=168小时/月;每周一~周五超过8小时的工作延长时间作为连班处理,结算方式是1.5倍;周六、周日的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间,算2倍的工资;国定节假日算3倍工资;普遍的算法是:月工资(指总收入)/20.96*70%(是根据各公司法来定的)*1.5倍(2倍、3倍)=当天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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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每月正常工作是:21天*8小时=168小时/月;每周一~周五超过8小时的工作延长时间作为连班处理,结算方式是1.5倍;周六、周日的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间,算2倍的工资;国定节假日算3倍工资;普遍的算法是:月工资(指总收入)/20.96*70%(是根据各公司法来定的)*1.5倍(2倍、3倍)=当天的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