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隶属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位于黑龙江省南部。北依阿城区,东、东南与 尚志市、海林市和吉林省敦化市毗邻,南、西南与吉林省舒兰市、榆树市接壤,西北与双城区相连。
五常市源于儒教“三纲五常”之“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清咸丰年间(1851—1861年)放荒开垦,陆续建立举仁、田义、崇礼、尚智、诚信五个甲社,遂将此地概称 “五常堡”,设治时沿袭“五常”之称。
1954年8月,五常县、拉林县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拉林县,并入五常县。1958年8月,划归松花江专区管辖。1960年5月,划归哈尔滨市领导。1965年6月,划归新设立的松花江专区管辖。1993年6月1日,民政部批复(民行批[1993]117号)撤销五常县,设立五常市。1996年撤松花江地区,由哈尔滨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