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高度看,劳动是主体、客体和意义的内涵集成体。
劳动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主要是指生产物质资料的过程,通常是指能够对外输出劳动量或劳动价值的人类运动,劳动是人维持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的唯一手段。按照传统的劳动分类理论,劳动可分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两大类。
实际上,劳动的内涵随社会发展而变化,在农业社会主要是指用体力劳动,脑力和体力劳动分工尚不明显;在工业社会劳动主要是指是以加工和制造业劳动为主,动手和动脑的社会分工日趋明显。在后工业社会或信息化社会,管理劳动、科技劳动等脑力劳动越来越重要,体力劳动则成为市场底层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