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法的运算性质主要有以下几条:
(1)在无括号的加减混合或连减的算式中,改变运算顺序,结果不变。
例如:70+20-30=70-30+20
100-40-30=100-30-40
一般地,a+b-c=a-c+b(a≥c)
a-b-c=a-c-b
(2)一个数加上两个数的差,等于这个数加上差里的被减数,再减去差里的减数。(简称数加差的性质)
例如:72+(28-9)=72+28-9
65+(55-38)=65+55-38
一般地,a+(b-c)=a+b-c
(3)一个数减去两个数的和,等于这个数依次减去和里的各个加数。(简称数减和的性质)
例如:78-(28+36)=78-28-36
64-(29+24)=64-24-29
一般地,a-(b+c)=a-b-c(a≥b+c)
a-(b+c)=a-c-b(a≥b+c)
(4)一个数减去两个数的差,等于这个数减去差里的被减数,再加上差里的减数。(简称数减差的性质)
例如;87-(47-19)=87-47+19
92-(65-38)=92+38-65
一般地,a-(b-c)=a-b+c(a≥b)
a-(b-c)=a+c-b
(5)若干个数的和减去若干个数的和,可以从第一个和中的各个加数,分别减去第二个和中不大于它的一个加数,然后把所得的差加起来。(简称和减和的性质)即:
(a1+a2+…+an)-(b1+b2+…+bn)
=(a1-b1)+(a2-b2)+…+(an-bn)
其中ai≥bi(i=1,2,3,…,n),ai、bi可以是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