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内阁制是国家行政组织的一种形式,其核心原则是政府的一切行为需得到议会批准和监督,政府必须对议会负责并在议会中维持多数派支持。
在责任内阁制下,内阁成员由议会多数党选出,同时内阁成员也通常是议员。首相是内阁的领袖,由国家元首委任,一般来说国家元首只是象征性地任命首相,并不参与具体的内阁编制工作。因此,责任内阁制也被称为议会制或西minster制。责任内阁制主要用于英联邦国家,包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
责任内阁制是国家行政组织的一种形式,其核心原则是政府的一切行为需得到议会批准和监督,政府必须对议会负责并在议会中维持多数派支持。
在责任内阁制下,内阁成员由议会多数党选出,同时内阁成员也通常是议员。首相是内阁的领袖,由国家元首委任,一般来说国家元首只是象征性地任命首相,并不参与具体的内阁编制工作。因此,责任内阁制也被称为议会制或西minster制。责任内阁制主要用于英联邦国家,包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