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长制是北魏中期为控制户籍,及取代宗主督护制而实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太和十年(486年),给事中李冲建议实行三长制。内容包括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称为三长。三长必须由乡里中能办事而又谨守法令的人担任,其职责是掌握乡里人家的田地、户口数量,征收赋税(户调),调发徭役,维持治安。
三长制是北魏中期为控制户籍,及取代宗主督护制而实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太和十年(486年),给事中李冲建议实行三长制。内容包括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称为三长。三长必须由乡里中能办事而又谨守法令的人担任,其职责是掌握乡里人家的田地、户口数量,征收赋税(户调),调发徭役,维持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