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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设立郡县制度 作用

秦始皇设立郡县制度 作用

更新时间:2023-09-21 22:59:12

秦始皇设立郡县制度 作用

作用:

1、郡县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 

2、郡县制使各诸侯国形成了中央、郡、乡一套比较系统的行政机构,对地主阶级实行集权统治起了重要的作用。

3、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中央通过考课和监察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秦朝实行郡县制为我国中央集权制定下了低调,从秦朝至今,我国一直实行不同程度的中央集权制,分封制虽几次反复,但都没能撼动中央集权制的发展。

世间万物,少有一成不变的,制度更是如此,数千年过去,中央集权制仍然存在,可面貌却大不相同。秦朝时实行郡、县二级制度,建立起了从中央至地方的垂直管理体制,我国现在的行政等级则是省、县、乡三级,同一等级还会有不同称呼,如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都是省级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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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统一各国之后,在已经初步形成的郡县体系的基础上,分天下为36个郡,每个郡下辖若干个县,则行政体系是郡、县二级,郡守为一级行政区长官,还有尉和郡监,分别掌管军事和监察,他们直接对朝廷负责。

秦朝极盛时大约有四十多个郡,划分规则基本上是遵循“山川形便”原则,各个政区边界的走势,一般和山脉、河流的走势一致。这样,每个政区的内部就会形成比较便利的交通条件和比较一致的自然条件,人为区划和自然区位合二为一,有助于经济发展以及赋税管理。

而在面积方面,则看重人口和经济的空间分布,人口多、经济地位重要的地方,行政区数量多、面积小;人口少、经济不发达的地方,行政区数量少、面积大。

汉初把秦朝的郡县制改成了郡国并行制,相当于是郡县制和分封制的结合体,不过这种制度对皇权威胁甚大,到汉武帝时期,通过推恩令等措施将王国(相当于郡)拆分成侯国,侯国在行政上和县是平级的,且受到周边各郡管辖,汉武帝以此加强了中央集权。

另外随着汉朝的实际控制范围越来越大,郡县也越来越多,二级制使得朝廷忙上忙下,于是,汉武帝设立了13个刺史监察区和1个司隶校尉监察区,后来这些刺史监察区从不常设的监察官成为常设的驻地方官员,就成了新的一级行政区,也就是州,汉朝行政变为州、郡、县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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