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优秀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的规定 第一条 学生申请资格 一、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校学生。
二、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三、入学第一学期无不及格科目,智育学分绩在3.0(含3.0)以上,且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10%。第二条 可转专业范围 在同一学科门类内或部分基础课平台相近的非同一学科门类专业间可转专业,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专业不接收转专业学生(学科门类以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目录和专业介绍》为准)。第三条 办理程序 一、每学年第二学期初由教务处发布办理转专业的通知。二、各学院提出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拟定考核办法,上报教务处审核。三、教务处对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考核办法进行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向全校公布。同时公布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四、学生从校园网教务处主页下载申请表,如实填写后,交所在学院审核,所在学院同意后将材料转送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五、接收转专业学生学院组织考核,学生凭学生证参加转专业考核。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学院有义务接受学生咨询。六、接收转专业学生学院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转入学生名单,签署意见后,同学生申请表一并报送教务处审核。学校审批后将结果通知转出和转入学院,并将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一周。第四条 已确定转专业的学生第二学期应按转入专业有关要求选课,各学院导师有责任对学生修读计划给予指导。第五条 学生转专业后,原已获得的学分予以承认;所缺的基础理论知识学生自修完成。第六条 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若有无故旷考、考试不及格、违反校规校纪的,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补选原专业所修课程。第七条 转专业的学生名单以学校正式文件公布。转专业的正式手续于下一学年第一学期初办理,转专业后学费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收取。上一篇:雪豹中的五号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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