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民族构成是:全国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18295万人,占总人口的90.5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333万人,占总人口的9.44%。
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2355万人,增长了2.03%;
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690万人,增长了15.88%。也就是说,这五年总增加人口中少数民族占42%。从2000年到2005年这五年共死亡4150万人口,以8.925%的少数民族比例来计算,死亡人口中少数民族占370万。也就是说这五年全国共出生8195万人口,其中少数民族2060万,占全国出生人口的25.14%。如果有人以为少数民族的死亡率低,那么即使少数民族的死亡率为0(这个有点搞笑了),新生的少数民族人口也是1690万人,占全国出生人口的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