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几所高校的法律学科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对中国法制发展与法治建设具有重大影响。“五院”在今天指的是: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四系”在今天指的是: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
“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几所高校的法律学科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对中国法制发展与法治建设具有重大影响。“五院”在今天指的是: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四系”在今天指的是: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