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成绩排序、志愿优先”的原则,在教育局确定的时间网上录取。
2、分数组成。专业生依据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分方式为:专业成绩×70%+学科成绩×30%。(桥牌专业除按综合成绩计分排序外,要求考生学科成绩不得低于我校文化生录取线以下20分)
1、按照“成绩排序、志愿优先”的原则,在教育局确定的时间网上录取。
2、分数组成。专业生依据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分方式为:专业成绩×70%+学科成绩×30%。(桥牌专业除按综合成绩计分排序外,要求考生学科成绩不得低于我校文化生录取线以下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