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
该模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政府。实质上,BOT融资方式在我国称为“特许权融资方式”,其涵义是指国家或者地方政府部门通过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承担公共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项目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项目公司拥有投资建造设施的所有权,允许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回收项目投资、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设施无偿地移交给签约方的政府部门。
二、 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
该模式是一种正在推行中的全新的市场化运行模式,即由企业投资并承担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培训等工作,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的产权归属企业,而由政府部门负责宏观协调、创建环境、提出需求,政府部门每年只需向企业支付系统使用费即可拥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使用权。这一模式体现了“总体规划、分布实施、政府监督、企业运作”的建、管、护一体化的要求。
三、 BT模式
该模式采取企业投资建设、政府一次回购、资金分期支付的办法,通过BT模式投资的着眼点,是以少量的投资获得大量工程承包机会,并因此获利。
BOT和 BT区别:前者是投资者在项目建成后一定期限内,通过经营收回投资取得赢利,授权期结束后,再将项目无偿转让给政府。
四、 TOT(移交-经营-移交)模式
该模式是应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投资方式。政府将已经建成投产运营的基础设施项目移交给投资方进行运营,政府凭借所移交的基础设施项目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现金流量),一次性地从投资方融通到一笔资金,再将这笔资金用于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当经营期届满时,投资方再将项目移交回政府手中。
TOT融资方式运作过程省去了建设环节,项目的建设已由政府完成,仅通过项目经营权移交来完成一次融资。
同BOT相比较,TOT方式结构简化、时间缩短、前期准备工作减少、费用节省等优点。TOT融资方式与BOT融资方式相比较,最大的区别在于避开了“B”(建设)中所存在的较高风险和大量矛盾,政府与投资双方往往比较容易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