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详细:
1、“爱祖国”:发扬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相结合的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鼓励为建设祖国、保卫祖国作贡献,奋勇当先,直至牺牲自己的生命。既反对盲目排外,也反对在对外交往中丧失国格、人格的行为。
2、“爱人民”: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提倡一心为公,服从大局,同时坚决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利,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热爱集体,热心公益,扶贫帮困,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反对一切不顾公共利益、欺骗他人、只图私利的思想和行为。
3、“爱劳动”:要提倡诚实高效的劳动,鼓励劳动创造,支持勤劳致富,劳动创造光荣,勤劳致富光荣。既要尊重体力劳动,也要尊重脑力劳动。反对消极怠惰、不劳而获、以权谋私和一切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个人和小集体利益的思想和行为。
4、“爱科学”:要发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精神,提倡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勇于追求真理的精神,鼓励发明创造,大兴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之风。反对轻视科学、教育的思想和行为,努力克服各种愚昧落后的思想、行为和习惯。
5、“爱社会主义”:要发扬为社会主义努力开拓、奋发进取的精神,提倡忠于职守,爱护公共财物,努力增加生产,为社会提供物质财富。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浪费、贪污、盗窃及一切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思想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