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体和根本力量是人民,根本目的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二,坚持科学发展。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第三,坚持深化改革。要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健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破除一切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第四,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第五,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要既立足国内,充分运用我国资源、市场、制度等优势,又重视国内国际经济联动效应,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推动互利共赢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