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名。亦称籍没。即没收罪人妻、子为官奴婢。参见“收孥”。对罪犯实行逮捕的一种强制措施。《后汉书·阳球传》:“郡守收举。”李贤注:“收系举劾之也。”
收,汉语一级通用汉字(常用字),读作shōu,最早见于战国古文字。本义为捕,即捕取罪人;引申指没收,又引申指收藏、收取,还可引申为所收赋敛
刑名。亦称籍没。即没收罪人妻、子为官奴婢。参见“收孥”。对罪犯实行逮捕的一种强制措施。《后汉书·阳球传》:“郡守收举。”李贤注:“收系举劾之也。”
收,汉语一级通用汉字(常用字),读作shōu,最早见于战国古文字。本义为捕,即捕取罪人;引申指没收,又引申指收藏、收取,还可引申为所收赋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