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奸》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青州某个商人常年在外,妇人在家饥渴难耐,就将家中的一条白犬上床交合。某日男人回家,与妻共卧,不成想白犬认为男人抢了自己的位子,竟然跳到床上把男人给咬死了。于是邻居们知道了些内幕,便告了官。
官府给妇人带上刑具,可妇人喊冤,不肯伏罪,衙役就把她关进牢房。长官命令把白狗绑过来,才让妇人出监。狗忽然看到妇人,上前抓破妇人衣裙做出交合的姿态。妇人哑口无言。
在礼教大防之下,发生这样的事,的确骇人听闻。但站在人性的角度来看待这则故事,其实妇女蛮可怜的,独守空房,长夜寂寞,日子久了心理扭曲也是可以理解的,想必女人在渴望有人来抚慰自己时,远在异地的男人定少不了寻花问柳,所以问题的根子,还是在扭曲的道德伦理上。
蒲松龄的时代,是礼教最具压迫性的时代,纵然蒲松龄是个热爱女性的老头,在文章中他不敢也不能流露出对妇女的同情,只能是作为一个记录者按部就班地写下自己的所听所闻。
于是接下来我们看到的是比人犬私通本身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惩罚:有些好事者想看个究竟,便凑钱贿赂衙役,官府便差两个衙役押着妇人和狗上解部院,一个押解妇人,一个押着狗。一路上有愿看人、狗性交的,就拿钱贿赂差役,差役便叫狗与妇人交配。所到处,看的人常有几百之多,差役因此也大发其财。
后来,妇人和狗都判了刑,被一寸一寸地割死了。天地之大,真是无奇不有。但是长着人样却与狗相交的,又岂止这妇人一个。
为什么中国古代很多女人一旦有伤风化的事情败露,会在第一时间寻死,就是为逃避这打着“惩戒”幌子的侮辱。妇女在受尽了诸般凌辱之后,也没逃过一死,自五代开始,受凌迟之刑的男女不在少数,但被凌迟的狗,这应该是第一只,大概也是最后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