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辉绑架案发生在1990年4月10日(案件发生前已曾在1983年4月被绑架,并交付1,000万美元赎金后赎回)。被绑后,虽已支付6,000万美元,但他却一直下落不明。
事后香港警方拘捕数名疑犯,相信案件涉及在香港绑票,由香港把2.6亿港元的赎金汇到台湾,以及在中国大陆藏身。据被捕的部分疑犯口供,王德辉已在1990年4月13日被扔到公海中,但其遗体至今亦未能寻回。
香港警方在1991年至1993年先后拘捕6人,包括主谋退休警长钟维政,各人被判监5年至16年不等;而共犯台湾特务陈麒元和钟华则在台湾被控掳人勒赎罪。根据台湾刑法,掳人勒赎罪须判处死刑,但由于香港已废除死刑,在香港的主犯不能被处死,为免出现共犯被处死但主谋只需判监的情况,故有关方面判处两人无期徒刑。[1]
1999年9月9日,香港高等法院宣布王德辉在法律上已经死亡。
2007年4月13日,一份以王德辉本人名义刊登的龚如心女士讣闻在各大报章发表,令人再次怀疑王德辉的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