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决定对汉东省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高育良涉嫌违法问题立案审查。高育良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高育良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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