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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区简史

陕西省地区简史

更新时间:2023-09-10 13:45:38

陕西省地区简史

简称“陕”,别称“秦”,省会西安市。陕西以陕原之西得名。西汉中叶,今陕西省辖区分属于司隶校尉部、朔方刺史部、益州刺史部和凉州刺史部。东汉时分属于司隶校尉部、并州刺史部、益州刺史部、凉州刺史部和荆州刺史部。唐贞观元年(627年)分属于关内、山南两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分属于京畿道、关内道、山南东道和山南西道。

宋初设陕西路,为陕西得名的开始,后分设永兴军路,以军事~延、宁、环庆、秦凤、熙河五路设陕西五路经略使。元设陕西行省和陕西汉中道。明置陕西省,后改陕西布政使司;清改陕西省,省名至今未变。

从元代开始,今陕南的大部分地区首次与关中、陕北连为一体,在一个省级政区管辖之下。明代的陕西省(布政使司),除辖有今陕西省全境外,还辖元代甘肃行省的东部;北界曾一度达到黄河。清代初年形成今陕西省辖境基本格局,陕北与内蒙古以长城为界。清代中叶以后,陕西省的北界遂向长城以北推移,形成今天的省界。

辛亥革命以后,今陕西省共设3道,即关中道、榆林道、汉中道。1928年以西安城区设立西安市,为省辖市。1930年撤销西安市,辖境划归长安县。1933年废除道的建置,以省统县;设立西京市,为中央直辖市。1936年至1939年间,在省县之间又陆续设立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陕西省共设置10个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1944年复设西安市,降为省辖市。1947年8月,西安升为直辖市,隶属于南京政府行政院。

1949年陕西省分设2行署区,12分区。陕北行署驻延安,辖榆林、绥德、黄龙3分区及延安、安塞、志丹、甘泉、延长、延川、子长、定边、靖边等9个行署直辖县;陕南行署驻南郑市(陕南未解放时曾暂驻湖北省郧阳。原湖北省所属郧县、郧西、竹山、竹溪、均县、房县等6县由陕南行署管辖,称两郧专区。1950年将两郧专区仍划回湖北省领导),辖商雒、安康、汉中3分区;关中的大荔、三原、县、咸阳、渭南、宝鸡6分区由原陕甘宁边区政府直接领导。西安市为中央直辖市。

1950年2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由西北军政委员会领导,省人民政府驻西安市;西安市由西北军政委员会领导;撤销陕北行署区和黄龙、大荔、县、三原分区。陕西省直辖长安县(驻韦曲),分设咸阳、宝鸡、延安、绥德、榆林、商雒、安康、汉中等9专区;陕南行署仍保留,并直接领导汉中分区所属县、市。1951年,撤销陕南行署区,改设南郑专区;安康、商雒2专区均改由省直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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