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居民电价共分为三档。
第一档:
居民月用电量在18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水平。
其中:不满1千伏用户电价每度0.52元(居民用户电压一般为220伏);1-10千伏用户电价每度0.47元。
第二档:
居民户月用电量在181度-280度,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5元。
第三档:
居民户月用电量在281度及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30元。
也就是说,年用电量在2160度以内(180度×12月)用电不加价,年用电量在2160度至3360度(280度×12月)之间,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5元,年用电量超3360度,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30元。
南部电网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峰谷时段划分情况:
高峰时段:8:00-12:00、16:00-20:00;
平段时段:6:00-8:00、12:00-16:00、20:00-22:00;
低谷时段:22:00-次日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