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位的等级划分
学士学位:完成本科教学计划,成绩优良,绩点合格,达到本科毕业条件并通过本科阶段论文答辩的学生,经校学位评审委员会专家组评审通过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2、硕士学位:完成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成绩优良并符合硕士学位申请学员,通过硕士阶段论文答辩者,授予硕士学位。.
3、博士学位:完成博士研究生教学计划,成绩优良并通过博士阶段论文答辩者,可授予博士学位。
大学学位的等级划分
学士学位:完成本科教学计划,成绩优良,绩点合格,达到本科毕业条件并通过本科阶段论文答辩的学生,经校学位评审委员会专家组评审通过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2、硕士学位:完成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成绩优良并符合硕士学位申请学员,通过硕士阶段论文答辩者,授予硕士学位。.
3、博士学位:完成博士研究生教学计划,成绩优良并通过博士阶段论文答辩者,可授予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