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
2.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至1000万;
3.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500万,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