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和其他工作的中国知识分子,自愿遵守中国民主同盟章程,可以申请加入中国民主同盟。
程序: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两位盟员介绍,由基层组织考察、讨论通过后,报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自治州及其以上委员会审核批准,逐级上报,由民盟中央备案。必要时,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自治州及其以上委员会可以直接吸收盟员,吸收盟员,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不以其他党派成员为发展对象。
入盟的程序:
1、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和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自愿遵守中国民主同盟章程,可以申请加入中国民主同盟。
2、申请人应向所在单位盟的基层组织递交入盟申请书及个人简历。若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盟的基层组织,则可向所在地盟的地方组织提出(申请人要与民盟当地组织联系,可以通过114电话查询)。
3、对符合本盟发展条件的申请人,基层组织指派专人与申请人联系,进行必要的了解,增强申请人对盟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