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出台的《关于在全国开展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城市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社区建设是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民政部门牵头进行的。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城市社区服务巩固、提高和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改革的突破口和新的工作重心。
社区发现,即社区发展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等各方面发展在内的系统工程,社区居民是社区发展的主体,居民的社区归属感是社区发展的内在要求。
扩展资料
城市社区是时代文明进步的产物,是现代化城市管理的必然需求。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我国社区服务开始起步并不断推广和深化;1999年国家民政部确定26个城区为社区建设试验区,开始了城市社区建设的探索和实践。目前,社区已走近了每个人的身边,悄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