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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河南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2008河南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更新时间:2023-09-15 01:04:19

2008河南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聘任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或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城市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或具备中等师范学历,在农村学校任教,聘任一级教师岗位任教7年以上。

县以上从事中小学教研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聘任年限达到相应要求;乡镇中心校从事中小学教研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聘任年限达到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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