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工厂之前需要先通过环保审批
以合伙企业为例
办理项目: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申办资格:
农村村民、城镇待业人员(包括辞职、退职、待业青年、闲散人员)、离退休人员、企业下岗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依法申请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申办手续:
1、书面申请
2、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5、全体合伙人的职业状况承诺书
6、外省市人员须提供暂住证
7、从业人员名单
8、出资权属证明
9、合伙协议书
10、担任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的证明
11、企业住所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明、居改非证明
12、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
1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含信息表)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核准-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