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培养的一元职能
从高等教育兴起到1809年柏林大学创建之前,大学主要是围绕着人才培养这一职能而展开的,即通过法律、医学和神学人才培养,起着保存知识和传播思想与文化知识的作用。在这一数百年的过程中,大学基本上是处于一种“远离社会大众而对整个现实社会直接影响不大”的状态。
二、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二元职能
19世纪,德国出于对拿破仑侵略的反抗,倡导建立大学,试图使“国家用精神力量去补偿物质上的损失”,逐于1809年筹建了柏林大学。柏林大学关于“大学应当同时进行科学研究和教学两项工作”的办学思想,被公认为是具有现代意义的大学。大学科研职能的确立,一方面促进了德国科学技术和国家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关于民族精神与民族团结的研究与传播,使日尔曼民族的复兴运动得以空前高涨,使德国在继法国之后的19世纪成为世界科学和文化教育的中心,并极大地影响了世界其他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
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的三元职能
大学直接从事社会服务是以美国的威斯康辛大学为代表的。该大学创建于1848年,把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尤其强调大学主动为社会服务的办学思想。威斯康辛大学培养出的第一个哲学博士(1892年)范黑斯在1904年的校长就职典礼上说:“在这所大学的益处传到本州每一户居民家中之前,我不会满足。”该校明确提出了“大学应当成为服务于本州全体人民的机构”等。“威斯康辛思想”从此成为大学社会服务的典范和旗帜,成为世界公认的现代大学不可或缺的重要职能,同时也把全世界的大学带进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