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伶,字伯伦,沛国(今安徽淮北)人,魏晋时期名士,“竹林七贤”之一,生卒年不详(有人认为是约221年——约300年)。刘伶为人狂放不羁,喜好老庄之学,追求逍遥自在的生活,政治上提倡无为而治。当然,他被后世人铭记,主要是因为特别喜欢喝酒,所以被称为“酒仙”、“醉侯”,到现在依然有许多酒和酒店以刘伶为名。 在“竹林七贤”中,刘伶是社会地位最低的一个。他身材矮小,容貌丑陋,但是性情豪迈,胸襟开阔,不拘小节。他平常轻易不和人交往,沉默寡言,对人情世事一点都不关心,对于有没有家产也不放在心上。只是和阮籍、嵇康等人很投机,遇上了便有说有笑,携手共游山水。 因为喝酒,刘伶有许多趣事。 刘伶常常坐着鹿车,漫无目的地乱走,随时带一壶酒,走到哪儿就喝到哪儿。他派人扛着铁锹跟着自己,说:“我在哪儿喝死了,你就在哪儿把我埋了。” 刘伶任建威参军期间,有一次忽然来了兴致,竟然在官邸脱光了衣服一丝不挂地饮酒。有几个客人来访,他也不赶紧穿上衣服,继续光着身子喝。客人见他如此不雅,就讥笑他说:“你也是礼教中人,似这等行径实在有失体统。”他却一本正经地反驳说:“天地就是我的房子,房子就是我的衣裤,你们进我的房子就是钻到我裤裆里来了,谁让你们钻进来的?” 刘伶曾在喝醉酒时与别人争执,那人扯住他的衣袖挥拳要打。刘伶慢慢地说:“我瘦得像鸡肋,你的拳头打了我也不舒服。”那人就笑着不打了。 刘伶常常因饮酒过度而导致身体不适。这一天,他感到异常口渴,就向妻子讨酒喝。他妻子把酒倒掉,把酒器毁坏,哭着劝他:“你喝酒过量,这不是养生的办法,必须要把酒戒掉!”刘伶说:“很好。但我不能自己戒酒,只能向鬼神祷告,自己发誓来戒掉酒瘾。你就准备祭祝用的酒肉吧。”妻子说:“我按照你交代的去办。”于是把酒肉供在神前,请刘伶去祷告发誓。刘伶跪着说:“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意思是说老天生下我刘伶,酒是我的名字。一次喝一斛,五斗才能消除酒病。女人的话,千万不能听。说完拿起酒肉就吃喝起来,一直醉到不省人事。 刘伶喝酒,从表面上看来,他就是一个酒鬼,其实,却有深层内涵。 首先,这反映了魏晋名士崇尚玄虚、消极颓废的心态,也表现出对“名教”礼法的蔑视和对自然的向往。魏晋名士都崇奉道家思想,追求个性自由,喜欢用特立独行来标榜自我,刘伶纵酒,和嵇康打铁、向秀灌园都是一样的。 更重要的是,喝酒其实是刘伶对社会的一种逃避,也是一种反抗。叶梦得说:“晋人多言饮酒,至于沉醉,未必真在乎酒。盖时方艰难惟托于酒,可以疏远世故而已。传至刘伶之徒,遂欲全然用此,以为保身之计,饮者未必剧饮,醉者未必真醉耳!” 刘伶的父亲刘进是当年曹操手下的大将,而刘伶正处于魏晋易代的时期,对于掌权的新贵司马家族,他内心深处是痛恨鄙夷且绝不愿意与之合作的。但在司马氏的屠刀面前,这种态度只能借助喝酒曲折地表现出来。刘伶曾在建威将军王戎幕府下任参军,晋朝建立后参与对策,同侪都因考核优秀而升迁,惟独刘伶因无所作为而罢官。泰始二年(266年),朝廷派特使征召刘伶入朝为官。刘伶听说朝廷特使到了村口,赶紧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然后脱光衣衫,朝村口裸奔而去。朝廷特使看到刘伶后,觉得这就是一个酒疯子,此事于是作罢。这和阮籍借酒推掉司马昭的提亲多么相似。 所以说,刘伶喝醉了,其实他内心很清醒。他的酒醉,是给世人看的,更是给司马皇朝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