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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中一些条约签订的时期

历史中一些条约签订的时期

更新时间:2023-09-21 21:17:31

历史中一些条约签订的时期

一、《南京条约》

签订于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中国丧失了领事裁判权(司法权),割让香港岛丧失领土主权,协定关税丧失关税主权。它是中国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开端。

二、《虎门条约》

1843年中英签订《虎门条约》,有关于片面惠国待遇(关税主权)的内容。

三、《天津条约》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1858年中国与英、法、俄、美签订《天津条约》,其中有外国公使可以常驻北京,外国船舰可在中国长江各口岸通航的规定。

四、《北京条约》

1860年中国与英美签订《北京条约》,开放天津;将九龙南部割让给英国。

五、《马关条约》

中日甲午战争期间,1895年中日签订《马关条约》,列强可以直接在中国办厂,割让辽东半岛、澎湖列岛、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岛屿,使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大大加深。

六、《辛丑条约》

八国联军侵华期间,1901年中国与英、美、俄、德、日、奥、法、意、西、荷、比签订《辛丑条约》,外国可以直接在中国驻军。至此,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真正形成。

七、逐次割让香港的三个不平等条约

1、1842年《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2、1860年《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3、1898年《展拓香港界址条例》以及一系列租借条款中,将九龙北部以及新界租借给英国99年,1997年期满。

八、英国等西方列强在中国攫取的侵略特权有哪些

1、割占香港岛,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2、外国船舰可在中国领海自由航行,破坏了中国的领海主权;

3、外国人在华不受中国法律管束,享受领事裁判权,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

4、协定关税,则破坏了中国的关税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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