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维护村经济合作社和社员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滩涂、水面等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发展多种经营。
3、兴办、管理集体企业,发展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
4、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维护农业基础设施,兴办社员生产经营所需的技术、信息、良种、植保、机耕、排灌和加工、贮运、销售等服务项目。
5、完善各业生产责任制,管理各业承包合同,按有关政策和合同的规定收取承包租金。
6、协调本社范围内各业、各队(组)、各单位之问的经济关系;
7、维护社员家庭承包经营自主权,支持社员家庭或联户发展自营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社员家庭、联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8、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
9、组织实施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