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方法:
1.A、B少出点钱先设立公司,最低3万元,然后天使溢价出资,也就是很少一部分计入注册资本,大量出资计入资本公积金;
2.A、B、C一起设立公司,然后C把超过20%的股权无偿转给A、B。这样做法的坏处是A、B要缴税。
3.C把钱借给A、B,然后三者一起设立公司。这种方法,如果C是个人比较好操作,但如果是公司或者基金,就很难实现了,因为不好体现为长期投资,没法向C的投资人交待,公司长期挂借款也会有问题。
三种方法:
1.A、B少出点钱先设立公司,最低3万元,然后天使溢价出资,也就是很少一部分计入注册资本,大量出资计入资本公积金;
2.A、B、C一起设立公司,然后C把超过20%的股权无偿转给A、B。这样做法的坏处是A、B要缴税。
3.C把钱借给A、B,然后三者一起设立公司。这种方法,如果C是个人比较好操作,但如果是公司或者基金,就很难实现了,因为不好体现为长期投资,没法向C的投资人交待,公司长期挂借款也会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