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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官阶 按察使几品官

大明官阶 按察使几品官

更新时间:2023-06-27 14:47:19

大明官阶 按察使几品官

正三品官  金承安四年(1199年)改提刑使为按察使,主管一路的司法刑狱和官吏考核。元代改称肃政廉访使。明初复用原名,为各省提刑按察使司的长官,主管一省的司法,又设按察分司,分道巡察。中叶后各地多设巡抚,按察使成为巡抚的属官。清代亦设按察使,隶属于各省总督、巡抚,为正三品官。清末改称提法使,简称臬司。  “按察”相当于古代的“陈臬”,因此按察使又叫“臬台”。明朝地方官员分为三司,分别是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布政使管“民政”,按察使管“刑名”,都指挥使则管“一省军务”。三司分别相当于现在的省长、省法院院长、省军区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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