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三类人员是指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的三类人员,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以及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主要负责人:
是指对本施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项目负责人:
是指由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是指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1、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金、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
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资质分类: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三个序列。
3、资质分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等级。
4、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
一、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17),明确企业各层次与人员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考核评价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的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施工现场、人力资源、材料、机械设备、技术、资金、合同、信息资料、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管理。
三、项目管理工作通常可分为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控制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