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涵盖的领域十分广泛,凡不涉及有形产品生产和经营的经济活动,都视为服务性业务,但只有形成可交易的服务型业务才构成服务产业。统称为第三产业,第三产业内部又被划分为两大部门和四个层次。两大部门是流通部门和服务部门。
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流动类,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第二层次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类,包括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地质普查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技术服务业等。
第三层次是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类,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科研、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
第四层次是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类,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