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靖:西晋书法家,敦煌(今属甘肃省)人。是位出类拔萃的贤士,能文能武,擅长草书,得到大书法家张芝亲传,且又加以发展,变其形迹,骨势峻迈,富有笔力。他不但以一手“银钩虿尾”的草书而享誉后世,其为晋王室建立的功业,也足以在史册上大书一笔。《晋书》记载国,惠帝时,索靖曾平定西戎,讨伐赵王伦及孙秀,又于河间王禺举兵陷洛阳时,大战而破之,自己也受了伤,后来挽救无效死去。终年59岁。谥号庄靖。著作有《章书状》传世。
索 湘:字巨川,宋朝时期盐山人。开宝年间进士,后来官至参军。当时有一个大狱的案子。一连逮捕了1500余人,不能决断。后来他亲自审理,终于真相大白。平反了冤狱,没有放过一个坏人,也没有冤枉一个好人。真宗时担任河北转运使。他善于吏治,出入军旅间,能力得到公众的认可。
索 敞:后魏中书博士,字巨振,补为扶风太守,在位的时候清贫乐道,京师贵族的子弟,有好多跟从他学习的。
索元礼:唐初酷吏,武后时游击将军。以告密起家,曾杀害数千人。他刑讯时,以木椽枷住被刑人的手足,反转用刑,痛楚难忍,名之曰“凤凰晒翅”。又有令被刑人双手捧枷,枷上层层垒砖,名之曰“仙人献果”。更有甚者,悬人脚于梁上,头垂于下,坠巨石于头发;还有以铁笼(圈)套在被刑人头上,四周打入木楔。这酷刑不但奇痛难耐,常常使骨裂脑崩。索元礼以酷刑杀人,终于激起民愤,武则天遂将他也收入狱中。受理索元礼案的法官,原是索元礼的部下,初时,索元礼多方抵赖,不肯服罪。那法官遂厉声说:“请把索公用的铁笼取来!”只此一名话,索元礼立即顿首认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