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职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享受学校给予的1.2万元/月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所在学科或导师支付不低于5000元/月的生活补贴。
(2)学校为博士后提供科研补贴经费2万元。
(3)在站时间原则上为24个月,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12个月,延期出站期间的待遇标准会做相应调整。
(4)师资博士后、国家资助博士后的配偶调动、子女上学等问题,参照国家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5)可申报中国博士后资助项目(特别资助和面上资助)和江西省博士后资助项目。
(1)全职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享受学校给予的1.2万元/月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所在学科或导师支付不低于5000元/月的生活补贴。
(2)学校为博士后提供科研补贴经费2万元。
(3)在站时间原则上为24个月,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12个月,延期出站期间的待遇标准会做相应调整。
(4)师资博士后、国家资助博士后的配偶调动、子女上学等问题,参照国家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5)可申报中国博士后资助项目(特别资助和面上资助)和江西省博士后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