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口入学原则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指定学校学位空余情况下入学。
三对口入学原则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指定学校学位空余情况下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