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为了适应工作中的需要,国务院侨办等有关部门对上述概念做出了具体解释:
一、华侨:指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
二、归国华侨:指回国定居的华侨、简称归侨。不论年龄大小和何时回国,都是归侨。来华定居的外籍华人,在恢复中国国籍后,也称归侨。
三、华侨学生:指回国学习未在国内定居的华侨。
四、归国华侨学生:指从国外回来定居就学的华侨、简称归侨学生。不论年龄大小,就读何种学校都是归侨学生。
五、侨眷:指华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儿孙女、外孙儿孙女、抚养人和生活主要来源依靠华侨的其他亲属。
华侨回国后,其国内的眷属仍视为侨眷。
外籍华人在华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与侨眷范围相等同(享受侨眷待遇)。
六、外籍华人:指原是华侨或华人后裔,后已加入或已取得居住国国籍者(国内有关优待华侨的政策一般可以适用于外籍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