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中间人赚差价
山西某小型洗煤厂,老板授权会计全权负责入市的事项,售电公司为了笼络会计尽快签约,承诺给该会计每度电3分钱的利润,每月给企业的报价均在售电公司报价基础上加价3分钱,直到老板无意中从朋友(企业用电规模差不多)那里了解到对方签署同一家售电公司,但每月度电单价比自己便宜不少,然后通过学习相关知识后查到自己的代理购电价格每月都比对方高3分钱。
案例二:以开通专线的名义,诱导用户入市
江苏某城市有用户反馈,供电局的工作人员以开通专项线路的名义将其与200多家企业负责人拉了一个群,并引导其与某售电公司签约,由于前期对政策不了解,以为真的是开通专线,直到通过比比电学习了了一些电改相关的知识后,并且在电改顾问的才发现其实是被签约售电公司入
案例三:虚假承诺低价,诱导用户入市
山西某企业被售电公司忽悠入市后,由于售电公司价格持续高于国网价格,导致用户入市后电费反而比旁边未入市的企业贵了很多。入市前售电公司承诺每月价格比国网低3分,但并未将该承诺写入合同,而该企业也没有专业法务人员,未对合同进行严格审核,现在只能等合同期结束后重新选择其他售电公司。
案例四:用户轻易将身份识别信息提供给他人,导致纠纷
为保护用户交易安全,用户在登录电力交易系统是须登录账号密码等,但个别用户缺乏安全意识,将交易系统账号密码等信息告知售电公司,由售电公司代其操作确认电价,签订电子零售合同等敏感事项,部分售电公司利用用户的信任和其不了解市场规则的特点,未经用户统一,擅自更改价格,合同内容等敏感信息,事后用户对相关交易结果不满,向交易中心投诉,但交易结果已生成,无法撤销,只能用户自行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