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回收电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副本),必须如实填写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其记载的各种信息应当与工商营业执照一致。
(2)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申请人盖章,经办和负责人签字、署日期)。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分支机构名单表
(6)各市、县、区国家标准地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7)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情况汇总表
县城回收电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副本),必须如实填写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其记载的各种信息应当与工商营业执照一致。
(2)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申请人盖章,经办和负责人签字、署日期)。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分支机构名单表
(6)各市、县、区国家标准地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7)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