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海造地需要先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申请使用许可。申请人在获得许可后,应在一年内提供造地施工计划并再次向主管机关申请许可。
造地施工计划的内容应包含以下事项:
1.海底地形图
2.填海区周边环境特性
3.预估填入土方数量、来源质量检验报告
4.填海方式及区域设计(包括外围护堤或其他设施)
5.沿岸土地使用计画、海岸线及海滩保护计画
6.环境影响评估
填海造地需要先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申请使用许可。申请人在获得许可后,应在一年内提供造地施工计划并再次向主管机关申请许可。
造地施工计划的内容应包含以下事项:
1.海底地形图
2.填海区周边环境特性
3.预估填入土方数量、来源质量检验报告
4.填海方式及区域设计(包括外围护堤或其他设施)
5.沿岸土地使用计画、海岸线及海滩保护计画
6.环境影响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