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8年是明朝弘治十一年。
弘治十一年(1498)八月,三边总制王越经略哈密奏陈:哈密不可弃,陕巴亦不可弃,宜仍其旧封,令先还哈密,量给修城筑室之费,犒赐三种番人及赤斤、罕东、小秃列、也克力诸部,以奖前劳,且责后效。孝宗允准,遂复封陕巴为忠顺王。而陕巴嗜酒,掊克失众人之心,招致怨恨。
1498年是明朝弘治十一年。
弘治十一年(1498)八月,三边总制王越经略哈密奏陈:哈密不可弃,陕巴亦不可弃,宜仍其旧封,令先还哈密,量给修城筑室之费,犒赐三种番人及赤斤、罕东、小秃列、也克力诸部,以奖前劳,且责后效。孝宗允准,遂复封陕巴为忠顺王。而陕巴嗜酒,掊克失众人之心,招致怨恨。